钟表防震标准
钟表防震标准基于模拟手表从1米高度偶然跌落到水平硬木表面时所受到的冲击,适用于标明“防震”手表的型式试验,不适用于对整批手表产品进行逐个检验,为标明“防震” 的手表的最低要求。 —QB/ T 1898-93《钟表—防震手表》 ,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如下:
技 术 要 求
1. 手表每次受冲击后都不能停走。
2. 剩余效应:石英手表不得超过2s/d;其它类型手表不得超过60s/d。
3. 经受试验后的手表不应影响正常功能和损坏外观(如指针的弯曲或移位,自动或日历装置的损坏,玻璃破裂,表壳脚弯曲,柄轴组件弯曲、断裂和按钮损坏等)。
试 验 方 法
1. 测定冲击试验前手表的瞬时日差;机械手表:满条运行1小时后,测试手表FH、6H、9H位置的瞬时日差,测试时间每个位置至少1分钟。石英手表:测试前至少运行2小时,测试手表CH或FH位置的瞬时日差。
2. 第一次冲击:冲击作用的位置在“9时”一侧且平行于表盘面的手表侧边上;
3. 第二次冲击:冲击作用的位置在垂直于表盘面的表玻璃上;
4. 测定冲击后的瞬时日差;机械手表:在第二次冲击结束5分钟后,依次测试手表FH、6H、9H位置的瞬时日差,测试时间每个位置至少1分钟。石英手表:在第二次冲击结束5分钟后,测试手表CH或FH位置的瞬时日差。
5. 计算手表的剩余效应:取相同位置测定的瞬时日差的最大差值。